利率 | 固定利率方式:贷款合同利率(年利率)=补贴前贷款利率-贴息利率(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浮动利率方式:贷款合同利率为补贴前贷款利率,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方式确定。合同利率调整方式为自合同签署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为合同利率调整日 |
结息方式 | 贷款发放日即为贷款起息日,按日计息,按月结息 |
还款日 | 每月还款日应为每月与贷款发放日相同的日期(无论该日是否为工作日),如相关月份不存在该日期,则还款日应为该等相关月份的最后一日,具体按照《还款计划表》执行 |
还款方式 | 1、等额本金:月还款额=(贷款金额 / 贷款期限)+(贷款金额 - 累计已还贷款金额部分)× 合同利率/12; 2、等额本息:月还款额 = [ 贷款金额 × 合同利率/12 ×(1+ 合同利率/12)^ 贷款期限]÷[(1+ 合同利率/12)^ 贷款期限-1]; 3、缓冲信贷:缓冲期内只付利息不付本金,除缓冲期外,每月按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方式按月还本付息; 4、百禄还款:借款人还款计划由按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方式计算的每期还款额及末期尾款构成。非尾款部分还款额无逾期记录的,可选择在应支付尾款所在月份的最后一天一次性还清尾款,也可选择对尾款展期。展期利率最高不超过合同月利率(合同利率/12)的150%; 5、结构性还款:整个贷款期限分为数个还款额支付阶段,每个还款额支付阶段由若干个连续的自然月份组成,每个还款额支付阶段内应支付的还款额金额不等,各个支付阶段内均统一采用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方式计算月还款额 |
贷款支付前提条件 | 1、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比例向经销商支付所购车辆的首付款; 2、借款人已按照贷款人要求开立还款账户,并向贷款人提供有效的账户信息; 3、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购买贷款人要求的各项保险; 4、借款人已将本合同项下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登记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提交至贷款人保管;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
GPS的安装、定位信息的获取及违约后临时限制车辆使用措施 | 贷款结清前,贷款人有权在借款人所购车辆上加装 GPS 等安全监控设备,获取车辆的定位信息,当借款人违约时,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可直接依照本条约定通过前述安全监控设备对所购车辆实施监控或对所购车辆采取临时性占有、限制借款人使用等控制措施,无需借款人另行授权和确认 |
还款顺序 | 借款人不足额还款并产生逾期时,在发生上述逾期付款天数不足90天(含)时,按如下顺序归还欠款:(1)贷款人行使权利所发生的费用;(2)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或款项;(3)罚息;(4)到期贷款利息;(5)到期贷款本金。在发生上述逾期付款天数超过90天时,按如下顺序归还欠款:(1)贷款人行使权利所发生的费用;(2)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费用或款项;(3)罚息;(4)到期贷款本金;(5)到期贷款利息 |
逾期罚息、复利 | 贷款出现逾期时,对逾期贷款计收罚息,逾期罚息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补贴前贷款利率的150%,并在逾期期间,以复利方式按日计息 |
违约救济措施 |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借款人提供新的担保; 3、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4、执行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 5、立即终止并解除贷款合同; 6、无需经过任何其他步骤如催款、通知或进行其他法律程序,即可宣布本合同项下的部分借款或全部借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其他费用(包括逾期利息、罚息及提前到期本金3%的违约金等); 7、向借款人收取罚息、违约金等; 8、在借款人的还款账户中扣款用于偿还其所欠贷款人的全部债务; 9、以适当的方式行使担保物权; 10、提起诉讼; 11、要求法院对已经强制执行公证的合同予以强制执行等 |
争议解决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纠纷、争议或异议,各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将争议提交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
合同签署方式 | 可以由纸质合同签署,也可以由当事人通过网络在线订立合同。纸质签署的,贷款人可以使用电子合同章;在线签署电子合同的,借款人通过身份验证登录贷款人指定的网络系统确认同意本合同,在合同签署后传输至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系统,确保合同内容一经确认不得篡改 |
贷款人证据的效力 | 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贷款人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纸质或电子内部账务记载,贷款人制作或者保留的借款人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纸质或电子单据、凭证及贷款人催收贷款的纸质或电子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据,借款人不能以贷款人单方制作或保留为由对该类证据的效力提出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