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客户: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6号)中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服务客户范围的规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16号)、我司《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协议中对注销账户、久悬账户相关规定,我司将对部分账户进行清理,请下列客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联系我司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转入专户管理。对于存在有权机关冻结事项、尚未清偿我司债务、相关单位定期存款未结清、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未解付、相关保证金账户未关闭或存在其他不能办理销户手续情形的账户,我司则限制账户使用权限,不做销户处理。
我司将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1、北京泛太平洋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2、常州泛太平洋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3、北京首创轮胎有限责任公司
4、重庆帝尔鄂世稳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5、北京宝景泰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